成都市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房源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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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朱宁

8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为提高企业商品房销售效率,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进一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的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扩大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再实施公证摇号:

(一)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房源。

(二)取得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

二、优化无房居民家庭认定标准

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且购房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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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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