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桂林西麦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
相关资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和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受聘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谢庆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谢金菱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志雄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沈厚才、杨海宁、庞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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