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3-055 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东方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
公司 20%股权,拟向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四
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及其下属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
源开发有限公司 26%股权和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
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
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
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3
号)。
截至目前,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的加期审计及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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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
请。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同意恢复本次交易审核的通
知。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
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
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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